注册免责申明

                一、总则
                欢迎您在此注册哈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
                特别提示:
                在注册前请您仔细阅读本供应商章程:
                哈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本章程执行,用户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哈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的正式供应商,
                这也意味着用户与哈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达成协议并接受所有的服务条款。如果您接受,请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哈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会
                员服务协议 ”提交注册页面。
                哈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哈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哈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章程、服
                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招标主体为哈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或其下属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如用户中标,相关责任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及相关文件为准。
                本网站的最终解释权归哈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所有。
                基于哈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供应商应同意:
                (1)向网站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真实的用户资料。因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引起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因信息更新不及时造成的风险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信息和隐私保护
                1 供应商账户的所有权归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用户完成注册申请手续后,获得供应商帐号的使用权。
                2 基于哈电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供应商应同意:
                (1)向网站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真实的用户资料。因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引起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因信息更新不及时造成的风险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供应商的用户名和密码:
                (1)网站发给供应商的用户名和密码是网站在提供网上交易过程中识别供应商的唯一依据。供应商须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无论供应商实际上是否将用户名和密码提供
                给他人使用,均须对该用户名和密码下进行的一切活动和交易事件负责。
                (2)如供应商将密码遗忘或怀疑密码已被他人知悉,可按规定随时在网站变更密码。
                供应商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供应商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
                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不承担任何责任。
                (3)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资料。
                三、平台使用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使用哈电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应同意将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
                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 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 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
                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3)不利用哈电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 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2.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供应商同意赔偿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
                并使之免受损害。对此,哈电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供应商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回收供应商帐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对恶意注册供应商帐号或利用供应商帐号进行违法活动、捣乱、骚扰、欺骗、其他用户以及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有权回收其帐号。同时,哈电股份有限
                公司会视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3.供应商须对自己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
                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等额的赔偿。
                4.在电子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因电子文档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电子文档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打开或打开后无法完整读取的,作无效处理。
                5.南车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短信信息发布系统,向投标人发布的信息、数据出现异常或与平台系统不符时,均以平台系统为准。
                6.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采购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电子采购程序:
                1)电子采购平台硬件或网络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访问的;
                2)电子采购平台的应用软件或者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采购平台被发现安全漏洞,存在泄密危险的;
                4)计算机病毒发作,电子采购平台无法正常运行的;
                5)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保证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四、 终止服务:
                供应商可以行使终止使用哈电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服务的权利,如果供应商违背了章程服务条款的规定,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有终止对其提供网络服务的权利,但终止方须提前10个工作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对方。
                服务终止意味客户供应商资格的取消,但服务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交易的撤销,也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五、法律适用和效力
                本章程受中国法律管辖,应依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本章程是对供应商与网站的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的补充而非替代,如本章程与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有冲突,应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章程自网站审核供应商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 免责声明的解释: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哈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所有。